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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路上搜尋出國行李準備清單,資料會跑出很多~

剛好看到一個比較完善的行李準備清單,特地轉貼過來給大家參考

也順便給自己下次出國做參考!!

一、行李攜帶規定

比較值得注意,也比較容易被忽略的如下:

1.相機電池、鋰電池不可以放置於託運行李之中,須放在手提行李(詳細請參考下面)。

2.裝有液體的容器,放於隨身行李中,不可以超過100ml,請須用可重複使用之一公升密封袋裝妥。

(液體攜帶詳細資訊:http://www.narita-airport.jp/ch2/security/liquid/index.html)

3.自拍神器/自拍棒及超過25公分之棍棒物品屬於危險物品,需要放置托運行李中,不可放置隨身包包及登機箱中。

(但拐杖及傘幫助老年人行走,可破例帶上飛機)

 

(以下資訊來源:中華航空)

危險品須知

禁運品

為了乘客、組員和飛機的安全起見,乘客的隨身行李或託運行李嚴格禁止攜帶下列物品:

*.炸藥、槍械武器、煙火和照明彈

*.保險箱/盒內含鋰電池或煙火產品

*.壓縮氣體 (易燃、不可燃的或有毒的),例如:丁烷、丙烷、水中呼吸器氣瓶、打火機燃料或補充劑

*.氧化物,例如:漂白粉和過氧化物

*.易燃液體,例如:油漆和粘合劑

*.易燃固體,例如:安全火柴和易點燃的物品

*.行動抑制設備,例如:荳蔻香料或辣椒噴霧器等裝有刺激物質的設備

*.劇毒藥品,例如:砷、氰化物或殺蟲劑

*.放射性物質

*.腐蝕性物質,例如:水銀(可能包含在溫度計或血壓表中)、酸、鹼和濕電池

*.其他任何物質,在飛行中可能造成危險的,例如:磁化、攻擊性或刺激性物質

請所有前往美國或自美國出發的旅客注意:美國運輸安全管理局嚴格規定,禁止隨身攜帶任何型態的打火機登機或置放於託運行李中。

 

攜帶鋰電池搭機

由中華民國搭機之旅客,若攜帶鋰電池搭機,必須符合以下之條件:

1.     備用鋰電池必須個別保護避免短路。且不可放置於託運行李中。

2.     無須經航空公司同意之項目:個人使用之可攜式電子裝置(手錶、計算機、照相機等)

3.     必須經航空公司同一之項目:備用鋰電池超過100瓦特-小時但不超過160瓦特小時,每人最多可於手提行李中攜帶兩個備用電池。

4.     下列物品內所含的鋰電池,必須符合聯合國「測試和標準手冊」第三部分,38.3節制每項測試要求,並經航空公司同意。

裝有鋰電池之輪椅或其他他電動行動輔助裝置;

具有報全裝置之設備;

可攜式電子醫療裝備。

 

手提安全限制品

此外,基於飛安理由,乘客在隨身行李中不允許攜帶下列物品。為了儘量減少不便,建議您將其放置於託運行李中:

 *.各種刀具 (包括獵刀、劍和小折刀)

*.剪刀和當地法律視為非法的其他任何銳利/帶刃物品(例如:冰鋤、指甲剪)

*.武器,例如:鞭子、雙節棍、警棍或眩暈槍

*.玩具槍/槍型物品或類似品,手銬

*.運動設備,例如:棒球/板球拍、高爾夫球棒、曲棍球棒、撞球桿

*.帶有蓄電池的設備

*.煙霧劑(髮膠、香水、含酒精藥品),每件不超過0.5公斤/升,總重量不超過2.0公斤/

*.當地法律認定會危害安全的其他物品

*.與上述物品具有相似功能的其他物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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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欸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